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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者:总务科 发布时间: 2020-05-29
中江县人民医院年度广告宣传类服务商
采购公告
根据我院业务发展的需要,我院拟对以下项目的年度供应商进行比选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诚邀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。
一、项目编号:JYZW-2020-CG-23
二、采购项目名称:
年度广告宣传类服务商采购项目
三、资金来源:医院自有资金
四、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:
1.供应商须在中江县城内注册有经营部,或在中江县城内设立有经营店。
2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3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4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5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6.企业财务状况良好,具备合同能力,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;
7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8.具备类似经验或业绩及服务能力,并具备相关证明材料;
五、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:
1.报名企业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诚信承诺书。
2.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(若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的,则只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书);
3.项目经办人员授权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(原件);
4.法定代表人授权书(原件);
5.国家对该行业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;
注:所有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鲜章,按序装订整齐,报名文件袋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、供应商全称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、邮箱地址。于规定时间内至中江县人民医院总务科提交审核资质。取得报名资格,资格不能转让。
六、采购文件领取方式:
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详见附件,请投标人自行下载。
1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采购的依据,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,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。
2.采购文件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。
3.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中江县人民医院总务科。
4.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
1)在响应截止时间前,由于需要对供应商的提问进行澄清或其他任何原因,采购方均可对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补充或修正。
2)对采购文件的任何补充或修正,采购人通知参加本次采购的相关供应商,同时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,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。
七、报名时间地点:
1.报名时间:2020年5月29日-2020年6月3日
(周六正常上班,8:00-12:00,14:00-18:00)
2.报名地点:中江县人民医院总务科
八、联系方式:
采购人:中江县人民医院
地址:中江县凯江镇大北街96号
邮编:618100
联系人:刘老师
联系电话:0838-7215214
备注:
1.本次中选单位将与我院签订为期1年的服务合同。在合同期内如服务商有违反服务承诺的,我单位有权终止其供货或服务资格。
2.服务期内,单个广告服务项目金额达10万元及以上的不纳入年度服务商服务范围。
附件:中江县人民医院院内采购项目文件(广告服务采购项目)5-28院办公会修改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