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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者:总务科 发布时间: 2020-04-30
根据我院业务发展的需要,我院拟对以下项目的年度供应商进行比选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诚邀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。
一、项目编号:JYZW-2020-CG-08
二、采购项目名称:
主展示区宣传栏及荣誉墙制作服务采购项目
三、资金预算及来源:83018.00元;医院自有资金
四、采购方式:院内比选
五、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: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.企业财务状况良好,具备合同能力,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;
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7. 具备类似经验或业绩及服务能力,并具备相关证明材料;
六、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:
1.报名企业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诚信承诺书。
2.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(若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的,则只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书);
3.项目经办人员授权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(原件);
4.法定代表人授权书(原件);
5.相关产品检测报告(复印件盖鲜章);
6.国家对该行业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;
注:所有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鲜章,按序装订整齐,报名文件袋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、供应商全称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、邮箱地址。于规定时间内至中江县人民医院总务科提交审核资质。需审核资质的产品供应商经过资格初审后,取得报名资格,资格不能转让。
七、采购文件领取方式:
报名文件审核合格后,采购文件发至预留邮箱或现场领取。
1.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采购的依据,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,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。
2.采购文件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。
3.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中江县人民医院总务科。
4.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
1)在响应截止时间前,由于需要对供应商的提问进行澄清或其他任何原因,采购方均可对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补充或修正。
2)对采购文件的任何补充或修正,采购人通知参加本次采购的相关供应商,同时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,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。
八、报名时间地点:
1.报名时间:2020年4月30日 -2020年5月7日
(8:00-12:00,14:30-18:00,5月1日-3日除外)
2.报名地点:中江县人民医院总务科
九、采购比选时间:2020年5月8日9:00,迟到视为自动弃权
十、联系方式:
采购人:中江县人民医院
地址:中江县凯江镇大北街96号
邮编:618100
联系人:刘老师
联系电话:0838-72152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