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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者: 发布时间: 2024-03 单位:
按照德阳市医疗保障局《关于转发执行<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四川省2023年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>的通知》(德医保发【2023】76号)文件精神,通过相关科室进行成本核算,经医院价格管理领导小组研究,决定新增上门服务费放开价格项目并确定其收费标准,详见附件。我院将保持价格水平的相对稳定,调价周期不少于6个月。
中江县人民医院关于新增放开价格项目(上门服务费)的报告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