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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者: 发布时间: 2024-01 单位:
根据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发【2023】79号文件《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的通知》和【2023】76号文件《关于转发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四川省2023年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〉的通知》精神,自2024年2月1日起,调整“住院诊查费”等183个项目的价格,停用“中药熏洗治疗”等7个收费项目,执行“雾化吸入”等12个修订项目,详见附件:
德医保发〔2023〕76号关于转发执行《四川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四川省2023年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的通知(请以此件.. (1).pdf
德医保发〔2023〕79号关于2023年度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1704362395367.pdf